深圳大學2017年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須知
來源:深圳大學網 閱讀:891 次 日期:2017-03-18 14: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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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學術學位復試人數不超過本專業(yè)錄取指標(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30%(小數點進位,下同),專業(yè)學位復試人數上不超過本專業(yè)錄取指標的150%。

2.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已達到復試人數的專業(yè),不得接收調劑生。

3.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yè)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復試辦法

(一)復試通知

各招生學院(部)負責通知到本單位所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二)招生學院(部)制定和公布專業(yè)的復試方案

各招生學院(部)制定本單位各專業(yè)的復試方案,根據復試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網站公布專業(yè)具體的招生指標、復試名單、復試方式、內容、程序等信息。

(三)復試資格審查及其他復試相關事項

見附件《深圳大學2017年碩士生復試日程安排》。

(四)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復試主要方式(復試滿分300分,除MBA、MPA外)

(1)專業(yè)課筆試(100分)

專業(yè)課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2)面試(120分)

復試小組逐個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一般采取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根據題目要求和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

招生學院(部)根據專業(yè)具體要求,也可以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英語測試(80分)

英語測試包括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專業(yè)英語筆試。具體考核形式、分值分布、考試時間由學院制定。

(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滿分為200分,會計碩士(MPAcc)復試滿分為300分(根據《全國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關于加強雙證MPAcc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第二點)。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計入復試總分,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學院根據教指委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yè)特點制定。

2.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選拔性和針對性,各招生學院(部)可以根據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以及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③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④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②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yǎng);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體檢

體檢由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部)統(tǒng)一組織安排,指定深圳市第六人民醫(yī)院(南山醫(yī)院)為復試體檢醫(yī)院,體檢流程按《深圳大學2017年碩士生復試體檢流程及注意事項》進行。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研究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我校專項政策如下:

我校士兵計劃復試線為: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金融、國際商務、教育碩士為285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為160分,不設單科線,其他專業(yè)為國家B類線。

目前我校符合該計劃的第一志愿上線人數未滿,因此全部專業(yè)學位專業(yè)均可接受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申請,要求考生成績達到報考專業(yè)的復試線。各招生學院(部)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并統(tǒng)籌安排。

四、調劑生規(guī)定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復試人數的專業(yè)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具體見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及調劑需求。

(一)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我校高水平大學建設目標,原則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畢業(yè)于具有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不含獨立學院)的優(yōu)質調劑生源報名。報考學術學位的考生可申請專業(yè)學位調劑,不接受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向學術學位調劑。

其他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①符合《深圳大學2017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二)調劑程序

①本校研究生院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②有調劑需求并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可從3月17日開始登錄調劑系統(tǒng)瀏覽本校發(fā)布的生源缺額信息,按研招網要求填報調劑至本校的志愿。不通過調劑系統(tǒng)調劑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③有調劑需求的招生學院(部)可從3月17日開始登錄調劑系統(tǒng)瀏覽和審核考生調劑信息,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tǒng)對擬同意調劑復試的考生進行網上復試通知。

④接到網上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系統(tǒng)上確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

⑤招生學院(部)安排調劑生與一志愿考生一起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和確定調劑生是否被擬錄取。

⑥擬錄取的調劑生必須登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同意接收本校的擬錄取結果。

五、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yè)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錄取原則

1.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2.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按考生入學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800分(MBA、MPA滿分500分,MPAcc滿分600分),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p>

(1)不按時提交復試報到材料或報到材料弄虛作假者;

(2)復試總成績180分以下者(MBA、MPA120分以下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者;

(5)應屆考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者。

七、擬錄取名單公示

復試結束,各招生學院(部)將學院復試結果報研究生院審核。審核無誤,由招生學院(部)在本單位公布復試結果,并將復試成績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最終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

復試結果公布一周內受理考生投訴和申述。當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各招生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及時向學校報告并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錄取類別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兩種:非定向研究生(簡稱非定向生)、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簡稱定向生)。

擬錄取考生如有定向單位(畢業(yè)后回定向單位工作),則錄取類別選擇“定向生”;如沒有定向單位,則錄取類別選擇“非定向生”。

九、檔案調取和協(xié)議簽署

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須根據我校發(fā)放的《碩士生調檔函》,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人的人事檔案通過機要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

擬錄取為定向的考生,無需調轉人事檔案,但須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1)在4月20日前將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現實表現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向我校領取簽訂定向協(xié)議,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提交協(xié)議(一式三份)。

(3)錄取的考生請于五月底(以網上公布為準)在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登記郵寄地址。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深圳大學2017年碩士生招生復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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