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泰州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程序,下列2人符合錄用條件,擬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如發(fā)現(xiàn)公示對象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通過來信、來電等形式向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23-86886260,86606567)。公示時間為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
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