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jié)合我部專業(yè)考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報考我部且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yè)達到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即可參加復試。
2.考生可以通過我院網(wǎng)站(http://tiyu.sysu.edu.cn/)查詢復試名單。
二、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在復試期間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我部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紙上,其中一份請在頁內(nèi)簽名及填寫以下字樣:XXX(簽名)授權中山大學代申領借記卡,授權從該卡扣劃學雜費至“中山大學”的工行收費企業(yè)賬戶。
(2)應屆生的學生證或往屆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未獲學位證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不論是否錄取,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nèi)容及評分
復試內(nèi)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zhì)及能力、綜合素質(zhì)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00分)
1)考試內(nèi)容:專業(yè)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yè)課一致。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考試形式:采用面試方式,重點考查考生使用外語的綜合能力。
3.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zhì)考核(滿分300分)
1)考核內(nèi)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jié)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以面試為主,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由考核教師現(xiàn)場獨立為考生評分。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shù)。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汀驮嚦煽兒统踉嚦煽兿嗉?,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各學科原則上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開
復試錄取信息將按學校的要求及時在體育部網(wǎng)站公布。
六、其他事項
1.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3.研究生院將于5月19日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tǒng),考生可通過該系統(tǒng)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
4.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七、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
體育部辦公室
電話:84110451
郵箱:wangcl@mail.sysu.edu.cn
(二)申訴
體育部辦公室
電話:84110451
郵箱:wangcl@mail.sysu.edu.cn
(三)監(jiān)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體育部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