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相關要求,結合我院的具體情況,現(xiàn)將我院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安排公布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對考生客觀評價;復試過程實行全程錄像,紀委委員全程監(jiān)督;精心準備筆試題目,嚴格監(jiān)考,嚴肅考場紀律;要求各位參加面試的老師認真對待,盡心盡職為學院挑選優(yōu)秀人才。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強調專業(yè)素養(yǎng)、潛在培養(yǎng)能力以及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會軍
副組長:佟拓 張煥香
成 員:歐陽瑜華 于洋 胡百忠
三、錄取成績計算
1、初試成績
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計入最終成績。
2、復試成績
復試分面試和筆試兩部分,均為百分制。
復試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
面試為即興問答形式,每生約8-10分鐘,匿名計分,計分從四個方面考量,分別為語言流暢(30%)、語音純正(30%)、表達準確(20%)、思維邏輯(20%)。
3、最終成績
最終成績﹦計入最終成績的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四、錄取
1、不按時參加復試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以最終錄取成績排名先后為序錄取,依次遞補;
3、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口語和聽力)、同等學力跨學科加試中,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不符合學校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五、導師的確定
擬錄取名單公布后,學生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由導師將接收學生名單報至學院辦公室。
六、關于復試具體安排見學院的通知。
外國語學院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