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要求和部署,我中心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繼續(xù)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1.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
2.復試工作于3月25日-4月20日,其中3月31日前完成第一志愿復試、中心內調劑復試,如仍有缺額,將接收外校生源調劑復試。中心將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公布缺額信息,請考生注意查詢,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所(中心)通知。
3.資格審查。所有我中心考生均須經中心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
4.實行差額復試。復試資格按報考同一所(中心)同一專業(yè)的所有考生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確定,具體復試考生名單由各所(中心)復試工作指導小組根據生源情況自定,原則上不低于招生計劃數1.2倍,上線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00%。
5.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攜帶有關材料(詳見復試安排及復試通知)。復試小組將對進一步核查考生身份。
6.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
筆試要求:結合學科專業(yè)特點,確定專業(yè)筆試內容,側重考察考生的本學科專業(yè)知識、歸納分析能力、科研能力等,共20分,筆試時間1-2小時。
面試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表達能力、外語聽力及口語能力、專業(yè)及基礎知識、綜合素質等,共50分。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實踐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動手能力、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如實驗技能、計算機操作、統(tǒng)計分析、軟件應用、文獻檢索等,占30分。
復試總成績?yōu)榘俜种?總分低于60分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和招生計劃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復試結束后,復試專家小組將當場向所有考生宣布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并負責有關解釋工作。
7.關于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的加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不同于初試科目,難易程度依據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荚嚂r間每門為三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8.關于破格復試
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文件規(guī)定,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1)破格復試申請條件:
①第一志愿報考本中心的考生;
②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規(guī)定復試分數線,1門初試公共科目成績低于規(guī)定復試分數線不超過5分;
③專業(yè)成績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
(2)申請破格復試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者須填寫破格復試申請表(點擊下載),于2017年3月27日前向有關所(中心)提出申請,經有關所(中心)初審合格后,報中心研究生院。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科研創(chuàng)新情況并結合學科專業(yè)缺額情況,中心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破格考生復試名單,名額不超過北京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
9.有關錄取
教育部、北京市研招辦、中心研究生院將對錄取工作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是各單位落實各項招生政策的情況,對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擬錄取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錄取工作檢查會議的審查之后,方可確定為正式錄取學生(預計5月下旬)。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10.中心研究生院考生接待電話(010-58900341)、中心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10-58900225)、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昌百路155號,郵編:102206。
11.有關復試、錄取信息,將于近期陸續(xù)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www.chinacdc.cn)“通知公告”欄目和中心教育培訓網(edu.chinacdc.cn)發(fā)布。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