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華南農業(yè)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的精神,本著公正、公平、公開與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以下復試工作細則:
一、組織形式:
1、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書記及主管院長分任組長、副組長,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確定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審核復試專家小組的復試記錄與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院按照招生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成員中至少有1人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有1人負責思想品德考核,另外配備工作秘書1名。
二、資格審查及復試時間
1、學院在復試前將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3月22日下午15:00--17:30
2、資格審查地點:材料與能源學院201室,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往屆生查驗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原件,交復印件;
(2)應屆生查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
(3)交成績單原件(復印件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視同原件);
忘記帶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考生,務必于4月10日前交到學院,沒有材料的不予錄取;個別考生如需收取其他材料的將會對其另外說明。
3、復試時間、地點:
(1)化學工程、生物化工、應用化學、工業(yè)催化:2017年3月23日8:00,材料與能源學院201室
(2)木材科學與技術、林業(yè)工程:2017年3月23日8:30,18號樓402室
(3)農業(yè)生物環(huán)境與能源工程、農業(yè)工程:2017年3月23日15:00,材料與能源學院306室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學院將根據(jù)學校發(fā)布的參加復試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和復試原則,結合本學院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安排復試。復試一律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原則上按1:1.2的比例復試,最高不超過1:2。
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及本科學習的課程與成績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文素質、舉止禮儀、表達能力等。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三個部分,總成績?yōu)?00分。
1、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聽說、閱讀理解能力測試時間為5-10分鐘左右,滿分為100分。
2、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
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滿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3)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3、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
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滿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jīng)歷;
(3)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質;
(5)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四、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總成績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
2、綜合成績:
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得出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3、復試成績使用: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及格)。
(2)各專業(yè)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中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的考生統(tǒng)一排序,各專業(yè)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兩類,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
(3)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考生。
五、體格檢查
復試考生必須按學校醫(yī)院規(guī)定進行體檢或者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報告。參加學校醫(yī)院體檢時間為3月23、27、30日,4月6、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復試信息公開
學院將在本學院網(wǎng)站公布學院復試方案及其他內容,具體如下:
(1)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2)復試考生名單: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復試專業(yè)、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3)擬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復試專業(yè)、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
華南農業(yè)大學材料與能源學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