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考試已于2017年2月19日順利結束。根據(jù)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和資格認定規(guī)則,我校擇優(yōu)確定以下130名考生為我校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資格學生,其中A類20名、B類110名,現(xiàn)公示如下,公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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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間,如需咨詢、申訴或舉報請按以下渠道進行:
(1)咨詢、申訴:027-6875 4231(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2)舉報: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jwo@whu.edu.cn(武漢大學監(jiān)察部)
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將資格學生名單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審批。公示及審批通過的資格學生請在2017年5月1日后登錄武漢大學本科招生服務系統(tǒng)中打印《武漢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由學生本人簽名后寄回我校蓋章,沒有按要求寄回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通過或公示不合格的學生將被自動取消藝術團資格,所簽協(xié)議即行中止,空缺名額不遞補。
簽訂完成協(xié)議書的資格考生請于2017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間,登錄武漢大學本科招生服務系統(tǒng),反饋高考成績及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填報的我校專業(yè)志愿。資格學生最多可填報我校2017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類專業(yè)志愿6個。反饋必須真實、準確以免影響他人錄取,若因未及時按要求反饋而影響最終錄取,責任由考生承擔。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
附:一、《武漢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之資格認定規(guī)則:
學校根據(jù)生源情況及測試結果,在文化基礎測試不低于150分、藝術水平測試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簡稱備選考生),分項目按藝術水平測試成績排名為序擇優(yōu)優(yōu)先認定A類資格學生;再在剩下的備選考生中,分項目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高低為序擇優(yōu)認定B類資格學生。
在公示資格學生名單示時,對于A類資格學生,在9個有A類計劃的項目中,藝術水平測試成績排名第一的考生(女子舞蹈前兩名)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為序公示為1至10名,藝術水平測試成績排名第二的考生(女子舞蹈第三、四名)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為序公示為11至20名,錄取時按照公示順序錄取,錄滿10人為止,剩余A類考生可優(yōu)先按B類計劃優(yōu)惠政策予以錄取;B類資格學生則不分項目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高低為序(起始序號為21)進行公示。
二、各項目藝術水平測試成績計算方式:
交響樂團、民樂團:藝術水平測試成績=自備曲目*70%+現(xiàn)場視奏*30%;
舞蹈團:藝術水平測試成績=自備成品舞*50%+自備基本功*20%+動作模仿*30%;
聲樂團:藝術水平測試成績=自備曲目*70%+現(xiàn)場視唱練耳*30%;
鋼琴伴奏:藝術水平測試成績=自備曲目*30%+現(xiàn)場視奏*70%;
公示排序過程中,藝術水平測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
文化基礎測試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shù)學、英語成績?yōu)榕判蛞罁?jù)。
三、A類、B類分項目測試最低分
項目 | A類 | B類 |
藝術測試最低分 | 文化基礎測試最低分 | |
鋼伴 | 92.26 | —— |
交響樂團-大管 | —— | 240 |
交響樂團-大號 | —— | 198.5 |
交響樂團-大提琴 | —— | 223 |
交響樂團-單簧管 | —— | 249 |
交響樂團-低音大提琴 | —— | 226 |
交響樂團-西洋打擊樂 | 91.02 | —— |
交響樂團-小號 | —— | 221 |
交響樂團-小提琴 | 93.52 | 222.5 |
交響樂團-圓號 | —— | 159.5 |
交響樂團-長笛(短笛) | 95.48 | 227 |
交響樂團-長號 | —— | 206.5 |
交響樂團-中提琴 | —— | 224 |
民樂團-二胡 | 93.56 | 234 |
民樂團-古箏 | —— | 229.5 |
民樂團-民族打擊樂 | —— | 151.5 |
民樂團-琵琶 | —— | 243.5 |
民樂團-阮類 | 90.58 | 229.5 |
民樂團-笙 | —— | 236.5 |
民樂團-嗩吶 | —— | 197 |
民樂團-揚琴 | —— | 253 |
民樂團-竹笛 | —— | 236.5 |
聲樂團-聲樂(男) | —— | 238.5 |
聲樂團-聲樂(女) | 93.36 | 244 |
舞蹈團女 | 90.26 | 216.5 |
舞蹈團男 | 89.82 | 1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