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有意報考玉林市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提高報考的有效性,提高資格審查部門的審查效率,特就《2017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的有關(guān)問題做一些解釋和提示(如與現(xiàn)行有關(guān)文件規(guī)定有矛盾,則以文件規(guī)定為準)。希望有關(guān)考生認真理解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爭取一次性通過資格審查。
一、關(guān)于“學歷”、“學位”和“專業(yè)”的問題
學歷要求:主要有兩種表述,一是表述為“大學??萍耙陨?rdquo;或“大學本科及以上”,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包括全日制學歷和在職教育學歷。二是表述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和脫產(chǎn)全日制進修取得的學歷。
學位要求:只有兩種表述:無要求、學士學位及以上。
專業(yè)要求:一般是列出一個或多個具體的專業(yè)名稱,有些則是在具體的專業(yè)名稱外還可以是某類型的專業(yè),原則上只有符合所列專業(yè)名稱或符合所要求類型的才能報考。
報考者有2個以上學歷(學位)、專業(yè)時,學歷、學位、專業(yè)三者需同時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只能用一個學歷來滿足要求,不能混搭,舉例如下:
崗位資格條件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漢語言文學專業(yè) | ||
報考者條件 | 初次學歷、學位及專業(yè) | 最高學歷、學位及專業(yè) | 能否報考 |
情形一 | 全日制本科,學士,歷史學 | 全日制研究生,碩士,漢語言文字學 | 可以 |
情形二 | 全日制本科,學士,漢語言文學 | 在職教育研究生,碩士,教育學 | 可以 |
情形三 | 在職教育本科,學士,歷史學 | 全日制研究生,碩士,漢語言文字學 | 可以 |
情形四 | 全日制本科,學士,歷史學 | 在職教育研究生,碩士,漢語言文字學 | 不可以 |
情形五 | 全日制??疲瑵h語言文學 | 在職教育本科,學士,漢語言文學 | 不可以 |
情形六 | 全日制本科,漢語言文學 | 在職教育研究生,碩士,漢語言文字學 | 不可以 |
注意: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的,資格審查時一般只看“全日制學歷”欄的信息,所以考生應(yīng)在“全日制學歷”欄填寫符合條件要求的信息。如果有兩個以上全日制學歷,其中一個符合條件要求,但考生卻把這個學歷信息填寫到“在職教育學歷”欄,將不能獲得通過,由此造成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崗位資格條件 | 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漢語言文學專業(yè) | ||
報考者條件 | 初次學歷、學位及專業(yè) | 最高學歷、學位及專業(yè) | 能否報考 |
情形一 | ???,政治思想教育 | 本科,學士,漢語言文學 | 可以 |
情形二 | ??疲瑵h語言文學 | 本科,學士,政治思想教育 | 不可以 |
情形三 | 本科,學士,歷史學 | 研究生,無學位,漢語言文字學 | 不可以 |
以上舉例了兩個崗位的情況,其他層次的情況同理。
二、關(guān)于“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條件”的問題
主要是對教師資格證書層次、學科的表述,要注意不同的表述其要求也不一樣??忌顚懕緳谛畔r,須注意相關(guān)崗位的條件要求對照本人教師資格證的信息填寫完整,不然可能自誤。以招聘崗位為“小學語文教師”為例,可以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情況:
1.表述為“教師資格證”:意思是只要持有教師資格證都視同符合條件;
2.表述為“小學教師資格證”:則只要求層次為小學的教師資格證,沒有任教學科要求,并且初中、高中等教師資格證都不符合;
3.表述為“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意思則是持有小學教師資格證和比小學層次高的教師資格證(如初中、高中)都符合,沒有任教學科要求;
4.表述為“小學語文教師資格證”:則只限于小學教師資格證且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是語文;
5.表述為“小學及以上語文教師資格證”:則小學語文教師資格證、初中語文教師資格證、高中語文教師資格證等都符合要求。
另外,部分崗位在這一欄的要求表述為“高中相應(yīng)學科教師資格證”,意思是: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并且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要與崗位學科相應(yīng)。比如:崗位為“語文教師”,執(zhí)業(yè)資格條件表述為“高中相應(yīng)學科教師資格證”,則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并且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為“語文”。
三、關(guān)于“職稱”問題
玉林市第一中學的崗位在“職稱”欄要求為“應(yīng)屆畢業(yè)生無職稱要求;往屆生要求初級以上職稱”。解釋:2017年應(yīng)屆畢業(yè)生報考的,不要求職稱;不屬于2017年應(yīng)屆畢業(yè)生的,則需要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才能符合本欄條件要求,一般來說只要有職稱都應(yīng)符合了。
四、關(guān)于“招聘范圍及對象”問題
本欄有兩大類情況:
一是面向社會招聘的崗位,一般表述為“全國、廣西、玉林市、**縣”等,考生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范圍,是以考生的戶籍所在地或高考時的生源地為準。
二是面向特定群體招聘的崗位,會有明確表述。這是各縣(市、區(qū))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專設(shè)崗位,社會考生不得報考。
五、關(guān)于“工作經(jīng)歷要求”問題
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一般為:勞動(聘用合同)原件與復(fù)印件、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
六、關(guān)于在職人員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在職在編人員及服務(wù)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務(wù)必先取得所在學校和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才能報考,教育局同意報考的意見可以直接簽署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的空白處并蓋章。沒有編制的在職人員可以只提供聘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即可。
同意報考證明除了表述考生的身份屬性,更應(yīng)明確表述單位態(tài)度。如:“**同志是我校在職在編教師,并非處于試用期內(nèi)人員。我單位同意**同志報名參加2017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如其獲錄用,我單位將積極協(xié)助做好考察及調(diào)動等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