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補充我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加快教師隊伍建設的步伐,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等3個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師范〔2017〕13號)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441名(其中:編制內(nèi)199名,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242名)。為順利開展 2017 年度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tǒng)一規(guī)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二、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為梧州市市直、各縣(市、區(qū))教育局主管的公辦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以及特殊教育學校,下同)教師,不包括以上學校管理和工勤崗位人員。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證書。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qū)W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注:由于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 7 月上中旬發(fā)放給考生,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 ,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二)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三)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四)對報考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含招聘在崗代課人員專設崗位),專業(yè)對口,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是否免筆試。如確有需要,可由招聘單位商主管部門增設篩選程序。
(五)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招聘條件:2003年6月30日前經(jīng)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并經(jīng)核定、公示、備案且2017年12月31日止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退休年齡的在崗代課人員,可報名參加專設教師崗位的招聘考試。具體招聘對象范圍詳見《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
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代課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相關證明材料須在報名結束(4月10日)前提供并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才能報名考試。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3月31日為界,如:35周歲以下,為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24:00時以前。
(八)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九)關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人員。 按照桂編辦發(fā)[2015]85號文要求,用人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聘期一般為3年,也可根據(jù)工作需要由雙方協(xié)商約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續(xù)簽或終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辦理入編手續(xù),名單需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在有空編的情況下,可通過考核直接辦理入編手續(xù),可按本單位原聘崗位等級聘用,可通過考核擔任學校副職領導。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開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2017年3月下旬)
2017年3月底前將梧州市、縣(市、區(qū))中小學(幼兒園)考試招聘教師公告網(wǎng)址鏈接報廣西招生考試院,并在梧州人才網(wǎng)、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和在本市轄區(qū)內(nèi)的各縣(市、區(qū))相關網(wǎng)站上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網(wǎng)上報名(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快速通道”→“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 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以在報名網(wǎng)站免費下載。
2.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3.資格審查。市直招聘單位、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網(wǎng)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資格審查工作于 2017 年 4 月 11日 17:30前完成。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統(tǒng)一支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 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 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jù)。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于 4 月 12 日 17:30 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資料,并不得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 1:3 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jīng)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 可于 4 月 17 日 9:00 至 17:30 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直各招聘單位、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tǒng)一退費。
各縣(市、區(qū))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開考。
6.應聘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特別注意是否有年齡、職稱要求,是否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是否有戶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所有責任均由應聘人員自負。
市直招聘單位及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從而導致?lián)p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筆試(2017年5月13日)
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的筆試考務、考場編排、試卷領取、保管回收等相關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市招生考試院具體承辦。
1.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費后,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2.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 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 100 分。
3.筆試地點:梧州市區(qū),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照顧加分:少數(shù)民族加3分;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的照顧加分(含少數(shù)民族加分),總分最高不能超過25分(具體加分項目詳見《梧州市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照顧加分表》)。代課人員報考非專設崗位不享受代課人員的照顧加分。
5.成績查詢(2017年5月下旬) 。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wǎng)站。
6.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
7.評卷及成績發(fā)放(2017年5月31日前)
廣西招生考試院組織統(tǒng)一評卷。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自行下載并打印應聘人員筆試考試成績。
8.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并通過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向社會公布。
(四)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2017年7月中旬完成)
面試工作由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市、縣(市、區(qū))應按規(guī)定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 1:3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 面試資格初審。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將報名申請材料通過傳真、郵寄或個人送達的方式,給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遞交材料方式及地點以通知為準)。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工作經(jīng)歷證明(報考崗位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遞補時間節(jié)點由市、縣(市、區(qū))自行確定并公告。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由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梧州人才網(wǎng)、各縣(市、區(qū))相關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面試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電話或函件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前述面試資格初審材料的原件。材料審核無誤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提供的原件與面試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符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面試的組織和實施。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 號文執(zhí)行。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面試工作的要求嚴格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執(zhí)行。面試人員名單在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和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應書面通知其本人。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shù)進行面試。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本《簡章》規(guī)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jīng)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5.面試內(nèi)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zhì)、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zhì)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采用結構化、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
經(jīng)市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嬖嚦煽冞_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6.面試成績。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面試成績由市直招聘單位、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公布。
(五)考核(2017年7月20日前)
1. 確定考核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面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
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不需面試,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按規(guī)定比例直接進入考核程序。如出現(xiàn)末名同分的,取教齡最長者;如教齡相同,取學歷最高者;如教齡和學歷都相同,取職稱最高者;如教齡、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職務最高者;如教齡、學歷、職稱和職務仍然相同,則取獲得榮譽最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筆試復試,取成績最高者進入考核。
2.考核。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和公示(2017年7月底前完成)
1.體檢。體檢人選根據(jù)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qū)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 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復檢。招聘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到有相應資質(zhì)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 公示。對通過考試、面試、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實行公示制度。擬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內(nèi)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wǎng)、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和各縣(市、區(qū))相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七)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2017年8月4 日)
1. 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
2. 經(jīng)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招聘單位商有關部門確定是否組織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如復征,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將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梧州人才網(wǎng)、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
(八)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2017年8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 2017 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 有關時間節(jié)點。 ①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月 4日)。②復征補充招聘網(wǎng)上報名(8月7日9:00至8月8日 17:30分)。③資格審查(8月10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由各市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標準條件設置,參照“四、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條執(zhí)行。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自治區(qū)不再統(tǒng)一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4. 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根據(jù)市、縣(市、區(qū))確定的時間完成。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2017年8月下旬完成)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一經(jīng)錄用,不得再參加 2017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xù),確保聘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五、經(jīng)費保障
報名系統(tǒng)維護、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jīng)費由廣西招生考試院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費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經(jīng)費(含補充招聘工作所需經(jīng)費)由市、縣(市、區(qū))保障。
六、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diào)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等具體事宜由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本招聘簡章后附件《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
(二)聯(lián)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詢電話:0774-3824791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774-3817878
梧州市萬秀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3953035
梧州市長洲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3823823
梧州市龍圩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2661870
梧州市蒼梧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2671533
梧州市藤縣教育局人事股, 咨詢電話: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8224181
梧州市蒙山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6282034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梧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Ο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編制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