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棉縣委組織部
石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根據(jù)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考調部分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條件
(一)職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全國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2名(其中:公務員5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名)。具體職位及報考條件詳見《石棉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能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備履職所必須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語言文字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3.報考人員須具有職位要求的學歷條件,且為2014年4月1日前正式進入七類機關、參公單位、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科級領導職務報考機關的,以及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八級以上管理崗位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4月1日之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報考國家公務員崗位的,須具有公務員身份;報考事業(yè)單位的,須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7.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2.近三年內因違反黨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近五年內被辭退公職的人員;
5.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偵查的人員;
6.與報考單位相關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68條所列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人員;
7.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人員;
8.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 月17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雅安市石棉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地址:雅安市石棉縣彩虹路32號,電話(傳真)號碼:0835-8869026電子郵箱:406063824@qq.com)。(異地考生可采取電子郵件報名)
3.相關資料: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考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石棉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縣(區(qū))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有效證明;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報考科員職位的,應提供自愿放棄原職務層次任職的書面承諾。
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需在領取筆試通知書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的,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40%。筆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40%。筆試結束后,每個職位按3︰1的比例在參加筆試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若成績并列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開考比例為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jīng)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達不到2︰1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參加面試人員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占總成績的20%。各用人單位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指導下組織實施考察工作。
考察結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據(jù)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考察成績×2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動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對認定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五)辦理手續(xù)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體檢合格的擬調動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有舉報,經(jīng)查核屬實取消資格的,按照總成績從高至低進行遞補。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借調手續(xù),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適應工作的,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一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5-8862179(縣委組織部干部科)、0835-8858552(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0835-8869026(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3.此次考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835-8862026(縣紀委、監(jiān)察局),0835-8863289(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中共石棉縣委組織部
石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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