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師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閱讀:1923 次 日期:2017-04-09 12: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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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曲靖市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曲辦字〔2011〕9號)、《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曲人社〔2011〕55號)、《師宗縣縣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師辦發(fā)〔2014〕2號)文件精神,經征求師宗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意見,現(xiàn)將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工作的原則和程序

(一)原則:公開考試選調工作在有編制(計劃)、職位、崗位空缺、人員符合流向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程序:按照申報選調計劃、提出考試選調崗位數和條件、編制考試選調方案、發(fā)布考試選調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擬選調人員公示、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二、公開選調范圍和人數

(一)公開考試選調范圍:

1、師宗縣范圍內各級在職在編(含省、市直管單位),已完成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以及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

2、配偶在師宗縣內工作或父母在師宗縣境內工作(生活)且戶籍在師宗縣范圍內,在縣外工作的在職在編已完成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以及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

(二)公開考試選調人數:共30名??荚囘x調崗位、人數、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通過《師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下稱規(guī)定網站)向社會公告。考試選調過程中的有關通知和公告均通過規(guī)定網站發(fā)布,請考試選調人員隨時關注。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基本條件和資格

公開考試選調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公道正派,謙虛謹慎,甘于奉獻,求真務實,團結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潔;

(二)具備擬考試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和能力,重點選調綜合協(xié)調能力強、業(yè)績評價好的干部;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可以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縣級部門考生報考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須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工作經歷(2014年5月及以前錄用為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報考事業(yè)單位的須在事業(yè)單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2014年5月及以前參加工作);

(五)縣級以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考生報考縣級部門除具備第四所列條件外,必須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六)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七)具有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具有正常履行職責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考試選調:

(一)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紀律審查的;

(三)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和《事業(yè)單位管理條例》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五)有與選調崗位職業(yè)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的;

(六)其它不宜辦理選調情形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2日—4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逾期不再報名。

3、報名地點: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榮海新區(qū)公租房對面),報考機關或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到公務員管理股報名,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到事業(yè)單位管理股報名。

(二)報考機關或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須提供以下材料

1、《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

4、個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資格審查表,1張貼準考證);

5、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

6、歷年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年度考核情況證明(由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7、考試選調計劃表中崗位要求需資格證書的,必須出具資格證書;其他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8、在縣外工作屬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戶口薄、配偶工作單位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9、在縣外工作屬照顧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戶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qū)簽章證明及復印件1份。

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報考事業(yè)單位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專業(yè)技術等級資格證書(工勤人員提供工人技術等級資格證書)、近3年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

4、個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資格審查表上,1張貼準考證);

5、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6、歷年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情況證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7、考試選調計劃表中崗位要求需資格證書的,必須出具資格證書;其他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8、在縣外工作屬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戶口薄、配偶工作單位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9、在縣外工作屬照顧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戶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qū)簽章證明及復印件1份。

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崗位報名結束后在規(guī)定網站上公布崗位報名人數。

(五)準考證的發(fā)放

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筆試準考證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發(fā)放。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再發(fā)放。

(六)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有崗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選調計劃為1人的,取消選調計劃;選調計劃在2人及以上的,將縮減選調計劃以達到開考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選調計劃。

2、黨校教育不屬國民教育,黨校教育可報考學歷性質為不限的崗位。

3、(1)以所需專業(yè)確定: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1《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報名考生畢業(yè)證上所載專業(yè)名稱必須與選調崗位所需專業(yè)一致,考試選調崗位所需專業(yè)參照附件4《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設置。專業(yè)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多、少一個“學”字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yè)。若選調崗位需求專業(yè)后面包含專業(yè)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yè)證所載專業(yè)必須與選調崗位需求專業(yè)一致(含括號內專業(yè)方向說明)方能報考;若選調崗位需求專業(yè)沒有包含專業(yè)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yè)證所載專業(yè)后面有包含專業(yè)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yè)。

(2)以崗位要求確定:具有從事與選調崗位要求相同、相近工作經歷1年及以上,證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提供證明材料的單位承擔。

以上(1)、(2)個條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五、筆試

(一)筆試考務工作由師宗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工作。

(二)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閱卷結束后在規(guī)定網站上公布。

(五)筆試成績公布后,原則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進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1、參加考試但無考試成績或考試成績?yōu)榱惴值娜藛T;

2、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

3、參加考試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

六、考察

根據本崗位選調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并列且沒有超過選調計劃數的,則一同進入考察;筆試成績并列且超過選調計劃數的,工齡長者優(yōu)先(工齡計算到月);若相同,學歷高者優(yōu)先;若再相同,職稱(級別)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則年度考核優(yōu)秀次數多者優(yōu)先;若還相同則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確定考察人員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

七、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由考試選調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八、遞補

1、因下列情形產生的空缺職位,從報考本職位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若遞補人員分數并列,則按第六條進行考察。

(1)擬選調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選調的;

(2)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的;

(3)導致職位空缺的其他原因;

2、經用人單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名額,不進行遞補。

九、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考試選調人員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構和社會的監(jiān)督,師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選調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從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

3、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公開考試選調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4、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在公開考試選調的任何階段均可由考試選調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5年內禁止參加師宗縣范圍內的選調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5、對自愿放棄考察、擬選調資格而未按規(guī)定及時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放棄考察、選調的書面申請和情況說明的考生,5年內禁止參加師宗縣范圍內的選調考試。

6、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7、師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整個公開選調工作進行監(jiān)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guī)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選調考試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師宗縣委組織部、中共師宗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師宗縣委組織部0874—5758398

中共師宗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0874—5754939

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4—5751136

0874—5759623

監(jiān)督電話:師宗縣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0874—5750093

附件:

1、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點擊下載)

2、師宗縣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點擊下載)

4、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點擊下載)

中共師宗縣委組織部中共師宗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7日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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