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26號
為提高我縣教育事業(yè)高層次人才所占比例,提升教育現代化水平,經研究,2017年我縣教育系統(tǒng)計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0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灌南縣教育系統(tǒng)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同等學歷),具體要求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七)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7版)。
(八)應聘人員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協(xié)議明確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7年4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灌南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107室(灌南賓館對面)。
聯系人:高老師、孟老師,聯系電話:0518-83222525。
報名材料
《灌南縣教育系統(tǒng)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底2吋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yè)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提供高?;蚪處熧Y格認定機構出具的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申辦情況的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代為報名的須持應聘人員授權委托書。
(四)報名費用
收取考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考試費。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原則上核減或核銷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由灌南縣教育局申報,經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可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網(http://gnedu.lyge.cn/)或灌南在線(http://www.guannan.gov.cn/)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灌南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一)面試的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應聘人員在指定時間、地點,領取指定課題,統(tǒng)一獨立備課后按抽簽序號在指定面試室上微型課。
(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2017年4月26日8:30-17:00到灌南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107室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時間及方式??荚嚦煽冊诿嬖嚱Y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公布網址: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網(http://gnedu.lyge.cn/)或灌南在線(http://www.guannan.gov.cn/)。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成績出現同分,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南縣教育局組織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網(http://gnedu.lyge.cn/)或灌南在線(http://www.guannan.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成績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縣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由縣教育局組織選崗。按考試成績,在相應的招聘崗位范圍內按從高分到低分先后順序,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選崗崗位詳見《灌南縣教育系統(tǒng)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上崗選崗表》(附件3)。
選崗后,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組織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0518-83968135;縣人社局:0518-83968833;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0518-83236135。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灌南縣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1.灌南縣教育系統(tǒng)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