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這句話“六、錄用時與企事業(yè)單位尚未解除勞動合同,能否辦理錄用手續(xù)?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未解除原聘用合同的情況下,按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不能被錄用。錄用前仍有其他單位錄(聘)用合同在身的人員,將被取消錄用資格”是什么意思啊?我是2009年8月20日與一家公司簽訂了3年的合同,要到2012年8月20日合同才滿,我在2012年3月18日報考公務員時候就在單位開具了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像我這樣的情況對資格復審及錄用有影響嗎???謝謝老師。
回復:你好,錄用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