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士復試細則
來源: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閱讀:1106 次 日期:2017-04-22 1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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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的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及錄取組織機構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奇

組 員:郭海濤、羅東坤、張寶生、董秀成、馮連勇、孫仁金、趙曉麗、唐旭

職責:全面負責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培訓學院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政策的必要解釋和爭議問題的處理。

2.資格審查工作小組

組長:禹春霞

組員:徐悅

職責:負責對不同類別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建立考生個人材料檔案。

二、復試組成員構成及復試工作培訓方案

復試工作小組由以具有正高級職稱且在本學科領域擔任博士生導師為主的成員組成,具體實施對考生業(yè)務素質、創(chuàng)新能力、培養(yǎng)潛力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組長:張奇

成員:郭海濤、羅東坤、張寶生、董秀成、馮連勇、孫仁金、趙曉麗、唐旭

秘書:回淑玲、徐悅

中國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由主管院長主持復試工作培訓會,將于4月25日下午1:30在北校區(qū)新辦公樓B1115對所有參加復試的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

三、復試及錄取細則

1.招生指標分配

學院按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確定招生人數(shù),中國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2人,碩博連讀生及定向生占當年的招生計劃指標。

2. 復試名單及復試分數(shù)線的確定

根據(jù)生源和考試情況,學院按招生總規(guī)模(含碩博連讀生、定向生)的120%以內確定復試比例及復試分數(shù)線。具體要求如下:

(1)碩博連讀生按學校、學院相關文件的要求參加復試。

(2)統(tǒng)考生復試比例及復試分數(shù)線如下:

科目 外國語(筆試+聽力) 專業(yè)課一+專業(yè)課二
復試分數(shù)線 外國語成績≥55分 ≧100分

(3)復試名單(見附件1)

3.復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2017年4月25日上午10點,在北校區(qū)新辦公樓B1317進行資格審查。

在復試時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位證書原件、學生證等進行認真審查。在職工程碩士考生除應審查已獲得專業(yè)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外,還應審查成績單原件。對有疑問的學歷、學位證件要通過網(wǎng)上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網(wǎng)上查詢不到的考生應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獲取書面認證報告。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以“定向就業(yè)”類型報考。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是否獲得學士學位后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近三年在全國核心刊物上發(fā)表2篇以上與所報考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獲得省部級(含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初試時是否加試兩門業(yè)務課和政治理論課。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須提前到校醫(yī)院體檢,詳細安排見《關于2017年博士復試體檢的通知》。

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包括定向生)于4月24日14:00到北校區(qū)新辦公樓B1317領取蓋章的體檢表,于當天14:00——16:30到校醫(yī)院一層收費處交費(100元/人),領取化驗單。詳細安排見校醫(yī)院網(wǎng)頁。

4.復試方式、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采用復試工作小組集體面試制度。綜合考察考生的外語口語及專業(yè)翻譯能力、專業(yè)基礎知識、科學素質、政治素質等方面內容。

要求考生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且有廣博的科學視野;對所報博士學科領域較為熟悉,有一定的理論與實踐基礎、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開拓精神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綜合能力;具有較好的文化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

復試時間:2017年4月25日下午2:00開始

復試地點:北校區(qū)新辦公樓B1115

5.復試總成績的確定

(1)統(tǒng)考考生:

總成績=[外國語成績(筆試+聽力)/1.2*40%+專業(yè)一成績*30%+專業(yè)二成績*30%]*40%+[復試總成績*60%

復試總成績=除導師之外的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面試成績的平均分×30%+導師給出的面試成績×70%

(2)碩博連讀生:考生最終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6.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博士生的錄取基于“志愿優(yōu)先”、“雙向選擇”、“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碩博連讀生優(yōu)先錄取;

(3)統(tǒng)考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4)定向博士研究生的錄取總數(shù)不超過招生規(guī)模的10%;

(5)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①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②錄取前沒有交齊報名所需材料的考生。

③沒有導師接收的考生。

7.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的公布

(1)復試成績的公布時間、方式

公布時間:復試成績于復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公布

公布方式:通過中國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網(wǎng)頁發(fā)布公告(網(wǎng)址:http://www.cup.edu.cn/aces/)

(2)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經(jīng)審核通過后由研招辦網(wǎng)上公示。

定向博士研究生的錄取總數(shù)不能超過招生規(guī)模的10%,須報研招辦審核后方可錄取。

(3)擬錄取的公開招考、碩博連讀應屆生最遲應于2017年9月份入學之前獲得碩士學位,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4)最終擬錄取人數(shù)以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8.專項招生計劃

基礎研究項目、協(xié)同培養(yǎng)項目、重大研究項目申報細則參見研究生院主頁《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符合申請條件的導師可最晚于5月3日前提交申請材料,經(jīng)學院初審通過后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批。

四、監(jiān)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及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負責。

2. 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聯(lián)合紀委要對復試及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組成巡查和和督導小組,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

3.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名單等信息于2017年4月21日公布在學院網(wǎng)頁上(網(wǎng)址:http://www.cup.edu.cn/aces/)。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將于復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通知考生本人。

4. 實行復議制度。學院復試及錄取領導小組負責在招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受理考生申訴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82837217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jiān)督舉報電話:89733105

5.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中國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名單

序號 考生姓名 報考類別 報考方式
1 唐巖巖 非定向 碩博連讀
2 李曜明 非定向 碩博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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