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2014]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教學廳[2017]2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說明如下:
一、基本復試線
學校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照一定的比例劃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具體如下:
(一)公開招考
理工科類:外語≥40分,業(yè)務課≥50分,總分≥195分;
經濟管理類:外語≥50分,業(yè)務課≥50分,總分≥195分;
馬克思主義理論:外語≥50分,業(yè)務課≥50分,總分≥190分。
(二)申請考核
基礎水平測試≥ 60分,學科專業(yè)水平考核≥60分。
二、復試的程序、時間和地點安排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符合北京交通大學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忌凑崭鲗W院的復試安排參加資格審核、復試考核和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請關注各學院網站通知。
三、復試名單
各學院結合本學院的招生計劃、生源、學校劃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等實際情況,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公布復試名單。
四、復試工作
(一)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最后學歷證書原件、最后學位證書原件、學生證原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碩博連讀考生)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復試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查詢各學院網站通知。
(二)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評價
各學院要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考材料進行認真的審查,并對考生的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進行評價。專家通過考生的碩士課程成績、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yè)生論文目錄、詳細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參與科研、發(fā)表論文、 出版專著、 獲獎等情況及專家推薦意見對其做出評價結論,該結論作為錄取環(huán)節(jié)的重要參考依據(jù)之一。
(三)復試考核
1、學術水平考查
復試小組根據(jù)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等,重點考察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研究潛質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報考材料審核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復試考核內容由復試小組掌握并實施。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特別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等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復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對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初試、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初試成績應該包含外國語成績,業(yè)務課1、業(yè)務課2成績,初試成績總分合計為300分。其中申請考核考生初試包含英語成績、基礎水平測試成績、學科專業(yè)水平考核成績,初試成績合計300分。
復試成績包含外國語聽力成績、外國語口語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共計100分,及格60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加上復試成績所得。
五、錄取工作
(一)各學院根據(jù)本學院招生計劃,參照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初試和復試考核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查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 “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對博士生錄取結果負責。
(二)初試成績應滿足學校公布的最低成績要求,復試成績應及格。
(三)各學院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六、信息公開
(一)各學院公開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招生計劃、參加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
(二)研究生院公開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擬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