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向校內外公開招聘學校辦公室法律事務助理和行政綜合事務主管各1名,歡迎應聘。
一、應聘基本條件
1.法律事務助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需持有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行政綜合事務主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具備嫻熟的中文寫作能力;
3.具備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4.具備較強的PPT、Excel等電腦辦公軟件的應用能力;
5.具備較強的綜合分析和邏輯思維能力;
6.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團隊精神,較好的溝通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
二、主要崗位職責
1.學校法律事務;
2.會務、接待等行政綜合事務工作;
3.中英文秘書事務;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以簽訂勞動合同方式聘用,薪酬參照學校體制內同等人員的標準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請務必填寫《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連同個人簡歷以及學歷、學位、外語水平證書、身份證等掃描件發(fā)送到電子郵箱recruitment@stu.edu.cn,并注明報名崗位(校辦法律事務助理或校辦行政綜合事務主管),沒有提交報名表者將不受理報名。
2.報名時間:截止至2017年5月21日。
(二)資格審查
我校將按照報名基本條件和專業(yè)要求,資格審查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將公布在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請報名者屆時登錄網站,查看面試人選名單。
(三)考察考核
考察內容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執(zhí)行。
考核時間和考核內容另行通知,根據考核結果擇優(yōu)錄取。
(四)健康體檢
考試結束后,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選將在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我校擬聘人員,我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逾期不簽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者,視為自動放棄,候補人選將遞補為擬聘人員。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次招聘對象包括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及往屆畢業(yè)生。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7年7月份前畢業(yè)的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未取得學位者或未能按時畢業(yè)的畢業(yè)生所簽聘用協(xié)議自動失效。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
(三)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3-4年,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期考核合格的,繼續(xù)聘用。
(四)有關招聘事項及聘用結果等,可登陸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查詢。咨詢電話:0754-86502344,聯系人:張老師。
(五)汕頭大學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聯系人:張老師
Email:recruitment@stu.edu.cn
汕頭大學人事處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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