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源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工作有關事項溫馨提示
來源: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5476 次 日期:2017-05-11 14: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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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公布,考生可登錄系統(tǒng)查詢成績及排名。根據《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規(guī)定,報考河源考區(qū)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8分(具體規(guī)定請在指定網站查詢)。下一步將進行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預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有關事項

為做好今年入圍考生資格審核工作,我市將在5月20日前組織各招錄單位開展資格審核工作,入圍考生必須保持聯(lián)系電話通訊暢通,以便及時接收招錄單位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網上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或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應及時主動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請未進入資格審核但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備遞補,遞補考生因聯(lián)系不上等原因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審核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資格。

入圍考生要對照所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并參考我市去年發(fā)布的《河源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要求,預備足夠時間,提前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做好隨時可以參加資格審核準備,按照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要依據自身真實情況,如實提供相關資料,積極配合招錄單位做好資格審核工作。對不如實提交資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依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并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二、體能測評有關事項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考生的體能測評工作將在資格審核結束后進行,《體能測評通知書》在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由相關招錄單位發(fā)放至考生本人,測評時間與地點以《體能測評通知書》記錄描述為準。

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guī)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體能測評只進行1次,結束后不再安排。

參加測評考生要提前閱讀熟悉體能測評政策,掌握測評規(guī)則和標準,做好測評準備,在鍛煉準備的同時防止身體受傷,按《體能測評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能測評,逾期不到的,視棄權處理。測試時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我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將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下發(fā)正式文件后及時發(fā)布,具體要求以正式發(fā)布公告內容為準。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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