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綜〔2017〕26號
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取消南平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藝術類加分項目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屬各中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教基二〔2016〕4號)等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17〕2號)“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要求,經南平市招生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從2017年起,取消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藝術項目的政策照顧錄取,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加分資格??忌南嚓P特長、突出事跡、優(yōu)秀表現(xiàn)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參考。
一、具體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中考的政策照顧項目
1.取消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照顧。
2.取消初中階段參加省級(含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舉辦的正式文藝比賽個人前三名者(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的享受3分照顧。
3.取消初中階段參加省級(省人民政府、教育廳或教育廳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組織)以上舉辦的省運會、中學生運動會及單項正式競賽獲得前六名或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的享受12分照顧。
4.取消初中階段參加由國家舉辦的全國性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青少年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及參加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和全國競賽計劃中安排的各種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6名或初中階段獲運動健將、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享受31分照顧。
二、嚴格管理和監(jiān)督
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是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各縣(市、區(qū))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正面引導,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注意錄取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和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規(guī)范注意錄取考生公示要求,嚴明招生紀律。
凡招生政策有明確規(guī)定的,各縣(市、區(qū))和各招生學校必須堅決貫徹執(zhí)行,保證政令暢通,確保全市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南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