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擬錄取(統(tǒng)考)名單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為6月2日—6月15日,如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署具真實姓名向學校反映,歡迎大家監(jiān)督。受理電話與信箱:1、研招辦85220045,85228526;2、信訪辦85220015。3、電子郵箱:bluesky_0001@163.com.
二、所有擬錄取考生名單須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聯(lián)合檢錄審批同意,錄取結果方為有效。
三、部分考生體檢結果正在審核中,學校將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決定錄取與否。
四、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生的考生,不得更改錄取類別??忌毎凑{檔專函要求將本人人事檔案寄送至我校,逾期不辦理者,學校將不予報到注冊。
五、凡報考我校且已列入我校擬錄取名單,同時本人也被其它高校被錄取的考生,視為“重復錄取”考生。重復錄取考生,若最終選擇我校,必須于2016年6月8日中午12:00前完成以下兩項工作:1、本人向報考學院書面報告,親筆簽名,明確表達選擇暨南大學。2、本人向其他錄取高校作出解析,讓其同意解除擬錄取狀態(tài)。否則,我校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暨南大學,多余指標將進行補錄。
六、擬錄取名單若有變動,將另文公示。
暨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