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要求,為做好我縣今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7年上半年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新興縣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新興縣。
㈠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㈡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㈢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按照省廳印發(fā)的《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社會人員以及廣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區(qū)的在編在職教師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我縣的在編在職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三、認定時間
具體時間安排:
㈠網(wǎng)上申報。
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
㈡受理認定。
申請人須在2017年6月20日8:30至7月5日17:00(工作日)內,到新興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以下資格認定相關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用A4紙雙面打印并簽名,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統(tǒng)一使用《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修訂),雙面打印并填寫好人個資料,粘貼好相片(帶備身份證到體檢中心驗證后蓋騎縫章),于6月20日至7月3日期間自行到新興縣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提供2017年上半年取得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www.ntce.cn/”下載打印;
8.《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9.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區(qū)內檔案、人事(勞動)關系證明;
10.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上傳網(wǎng)報、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11.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證明(證書)材料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留存,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在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如需咨詢,請聯(lián)系新興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聯(lián)系電話:2978177。
新興縣教育局
20 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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