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工作效率,請資格復審人員和各復審單位按以下順序裝訂資格復審人員的各類材料。
1.提交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里面打印的、帶有條形碼的《貴州省2017年公開招錄公務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或《貴州省2017年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 (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
《報名信息表》遺失的考生可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用照片袋封裝,并訂于報名表右下角)。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7屆畢業(yè)生可使用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復審。
5.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須注明工作單位名稱及性質、工作年限、工作期起止時間,企業(yè)及其它經濟、社會組織等另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崗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7.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材料必須注明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或“基層項目服務證書”。例:(1)“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服務期滿頒發(fā)的服務證。
報考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提供《退伍證》和職位要求的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
8.招考職位要求為中共黨員的,參加資格復審的該職位考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入黨時間、現(xiàn)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
9.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10.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