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是帶有回執(zhí)聯的2007年新版方為有效,填寫項不得有空白。黨員原所在基層黨委通訊地址一定要詳細,否則回執(zhí)難以準確寄回。
2.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需由縣(團)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開據,抬頭單位應填寫:“中國科學院京區(qū)黨委組織部”。參加集中教學的學生到中國科學院大學報到時,將組織關系介紹信交給學校組織部。
3.應屆畢業(yè)生預備黨員預備期在大學已超過半年的,請原所在黨支部出具黨員預備期間的現實表現鑒定,由學院黨委(黨總支)蓋章密封后交由本人,報到后交所在院系黨委(黨總支)。
4.沒有就業(yè)的非應屆畢業(yè)生預備黨員,請組織關系所在地基層黨組織(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黨員預備期間的現實表現鑒定。
5.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預備黨員,請所在地基層黨組織按要求如實記載流動期間的表現,并加蓋基層黨組織章。
6.接收新生組織關系時間截止為當年10月31日,超過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7.非脫產MBA學生黨員,黨組織關系不轉入中國科學院大學。
8.不參加集中教學的新生,組織關系轉接手續(xù)根據各錄取單位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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