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7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7〕139號),結合我局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7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公告》,資格復審的對象,是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招考名額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名額在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范圍內的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入圍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歷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學歷證明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準予畢業(yè)的證明材料)、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戶籍登記本等招考職位要求的有效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資格復審部門
海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組織人事處。
四、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7年6月22日進行。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號省政府海府辦公區(qū)825室。入圍面試人選,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無故不按招考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為避免不必要的貽誤,報考人員須親自參加資格復審。
咨詢電話:65309260
附件:2017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名冊
海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