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體育大學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議通過,現(xiàn)進行網上公示。
一、錄取原則:
(一)權重分配及綜合成績
1.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二)錄取工作原則
1.按照專業(yè)研究方向內報考同一博士研究生導師(以下簡稱“導師”)的考生進行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2.每位導師年招生人數的基本原則為:校內導師指導1-2名博士研究生(不含招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校內新增導師指導1名博士研究生(不含招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外聘導師指導1名博士研究生,聯(lián)合培養(yǎng)院校導師指導1名博士研究生。
3.被聘任為二級教授的校內或聯(lián)合培養(yǎng)院校導師,在指導方向合格生源充足,招生計劃富余的前提下,原則上擬對個別研究方向的導師增加或調劑1名博士研究生。
4.依據教育部教民廳文件精神,對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采取“統(tǒng)一考試、適當降分、擇優(yōu)錄取”的特殊政策,按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5.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tǒng)體育學專業(yè)技術測試不及格者(低于54分者),不參與綜合排序。
6.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低于180分者);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在初試、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不予錄取。
7.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議通過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在網上公示。
錄取名單:http://grs.bsu.edu.cn/tzgg/37843.htm
(注:錄取結果處顯示“擬錄取”的表示已經進入我校擬錄取名單,空白的表示沒有被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