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場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村(社區(qū))“兩委”成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畢業(yè)生招錄的職位、“緊缺職位”和專設的殘疾人招考職位,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場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guī)定,現將本市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予以公布:
附件:防城港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1:1以下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表
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組織部
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