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結合縣城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情況,根據隆發(fā)〔2010〕3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教育局決定開展2017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共計劃公開選調教師180名,具體崗位和要求見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三。
(一)從下列人員中選調教師148名(以下簡稱a類計劃):
1、現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且教齡滿三年(到2017年9月1日止)的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定向招聘到我縣邊遠學校服務期未滿的教師);
2、2014年9月招聘在我縣公辦學校,2017年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
(二)從下列人員中選調教師28名(以下簡稱b類計劃):
1、2015年、2016年公開招聘,現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2、2015年、2016年定向培養(yǎng)公費師范生畢業(yè),現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3、定向招聘到我縣邊遠學校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從全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中選調縣幼兒園幼兒教師4名(以下簡稱c類計劃)。
三、選調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思想品德優(yōu)良,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責任心強,積極投身課堂教學改革,身體健康。
(二)近五年(自2012年起,工作未滿五年的按實際年度),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新參加工作人員當年考核結論為不定等次的視為合格)。
(三)學歷及資格
1.報考縣幼兒園幼師層次的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
2.報考縣城小學教師層次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的,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科目對口;報考小學語文、數學科目的所學專業(yè)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不限。
3.報考縣城初中教師層次的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科目對口。
4.報考一中、二中、九中層次的須具有相應學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報考科目對口。
(2)面試采取分崗位上微型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
(3)面試分值為100分,由評委當場評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隆回教育網上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a類計劃人員按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并依次選擇具體學校崗位。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時,教齡長的優(yōu)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齡均相同時,原所任教學校距縣城遠的優(yōu)先。
b類計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并依次選擇具體學校崗位。筆試成績相同時,教齡長的優(yōu)先;筆試成績、教齡均相同時,原所任教學校距縣城遠的優(yōu)先。
c類計劃人員按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時,原所任教學校距縣城遠的優(yōu)先。
六、公示和聘用
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現在原桃洪鎮(zhèn)轄區(qū)內公辦學校工作的教師,選調去其他學校后所缺崗位,從報考其所調入崗位的原桃洪鎮(zhèn)轄區(qū)以外學校教師中依次替補;隆回六中教師選調后所缺崗位,由縣教育局根據具體情況在全縣教師中擇優(yōu)調配補充。
本次選調異動的教師,按所調入學校崗位職數空缺情況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
本次選調異動的學校管理人員(含局黨委同意的縣城學校交流人員)聘用到新單位后,原所任學校管理職務自然免除,按普通教師調入新單位。思源學校中層管理人員,在縣教育局黨委領導下選拔產生。
七、監(jiān)督
為確保選調工作客觀公正,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本公告解釋權屬縣教育局。
隆回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