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2017年公開招聘專職會計招聘簡章
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原西山區(qū)公證處)始建于1984年,于2007年2月7日與原昆明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公證處合并,并正式更名為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是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批準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的證明機構,屬昆明市西山區(qū)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我處公證范圍涉及民、商法律中各項業(yè)務,職能是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咨詢,引導公民、法人正確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行為,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制止不法行為,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發(fā)展。出色的業(yè)務水平使我處被云南省司法廳、云南省公證協(xié)會授予“云南省公證行業(yè)文明公證處”、“云南省十佳公證處”。現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聘用制專職會計工作人員(非事業(yè)編制)?,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開展此次招聘。
二、招聘崗位,崗位職責,條件要求。
(一)專職會計崗位介紹。
1.根據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各種會計賬戶,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制度,遵守職業(yè)道德;
2.做好本處財務制度及核算體系的編制;
3.做好每月的預結算工作,并根據處務會通過的預算方案實施執(zhí)行,遵守各項收支制度,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
4.負責稽核工作,準確及時匯總總賬,按時做出報表呈有關部門;
5.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報銷結算各項費用并編制相關憑證;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總賬及明細賬,定期上繳各種完整的原始憑證;
6.對經濟業(yè)務及財務收支進行監(jiān)督,以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7.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
8.負責本處納稅申報及交換;
9.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核算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參與制定處內財務會計制度及規(guī)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崗位要求。
1.財務會計相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會計師職稱,三年以上會計從業(yè)經驗(具有事業(yè)單位會計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2.年齡30周歲—45周歲(出生日期在1972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之間);
3.具有全面的財會專業(yè)知識,熟悉《會計準則》及相關財務、稅務等法律、法規(guī);
4.熟練掌握預算管理、財務分析知識,在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管理水平及分析能力;
5.熟練操作計算機及常用辦公軟件、財務軟件;
6.具有出色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及較強駕馭能力;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富有團隊合作精神,作風嚴緊,工作認真、仔細。
四、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F場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現場報名地址:昆明西山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人民西路710號西苑茶城綜合二號樓二樓),電話:68367618,聯系人:李老師。
(二)現場報名時需要提供的證件、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半寸)照片2張;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并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各一份;
(3)中級會計師職稱證原件,并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一份;
(4)單位在職人員,用人單位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失業(yè)者須出示《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或《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原件,提供原件及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一份;
(6)現場報名需要提交個人簡歷一份。
(三)報名程序
1.現場報名需本人到場,不能委托他人報名。報名人員現場填報《昆明市明誠公證處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提交報名所需證件及材料后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報名成功。
2.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需參加筆試及面試。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時繳納以下費用:
(1)筆試考試費:50元/人;
(2)面試考試費:50元/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凡與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2.因刑事處罰期限未滿者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考試方法、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方法
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范圍:會計基礎知識(包括: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等基礎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
(二)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
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四)成績公示
筆試及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示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一)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事業(yè)單位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崗位空缺人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時,遞補具有優(yōu)先聘用資格條件的考生;都具備或者都不具有優(yōu)選聘用資格條件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遞補;沒有達到遞補條件的人選時,削減招聘計劃。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崗位空缺人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時,遞補具有優(yōu)先聘用資格條件的考生,都不具有優(yōu)先聘用資格條件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遞補。沒有達到遞補條件的人選時,削減招聘計劃。
根據綜合考察結果,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與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屬于聘用制工作人員(非事業(yè)編制),勞動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續(xù)簽勞動合同。
(二)聘用人員的待遇:本簡章招聘的工作人員辦理五險并按照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規(guī)章制度購買公積金。轉正后按照明誠公證處績效考核制度和工資制度執(zhí)行,完成工作任務基本工資不低于4000元/月,績效獎金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考核計發(fā)。
九、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專業(yè)、工作履歷、職稱、職業(yè)資格等資格條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面試考官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提交本人親筆簽名放棄申請,自愿放棄的人員;
2.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聯系不上的人員。
(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招考公告批準后如與上級新規(guī)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沖突的,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招考公告由云南省昆明市明誠公證處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
西山區(qū)紀委派出第四紀工委:0871-68258828
西山區(qū)司法局政治處:0871-682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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