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教師力量,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45名?,F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和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選調范圍
沅江市外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
三、選調計劃及條件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中小學教師45名。具體職位詳見《2017年沅江市中小學校公開選調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內(1977年7月17日后出生);父母和配偶為沅江籍或在沅江工作的年齡放寬到45歲(1972年7月17日后出生);獲地州市及以上的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骨干教師等榮譽稱號的年齡放寬到45歲(1972年7月17日后出生)。
2、學歷:高中、初中教師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為大學??萍耙陨蠈W歷(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
3、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1年及以上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學經歷。
4、在編在崗教師,進入單位方式符合相關政策。
5、年度考核必須近5年(工作時間不足5年的,為參加工作以來)為合格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尚在試用期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工勤人員;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察。
1、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人選。
2、依據職位職責要求,由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終審。
3、因報考者中途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研究確定和公示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調入人員。將擬調入人員名單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網、沅江教育信息網、沅江人社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舉報電話:0737-2738682。
五、相關要求
(一)參加選調人員在選調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掌握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擬選調人員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能按要求提供檔案及辦理完調動手續(xù)到單位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二)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
(三)擬調入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如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原工作單位不同意調出的,一律不納入選調范圍。
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沅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沅江市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