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zhí)行輔助人員?,F(xiàn)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法院執(zhí)行輔助人員10名,主要從事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輔助性事務。
二、招聘對象
具有桐鄉(xiāng)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7年7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人民法院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其它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體條件
1、男性;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放寬為高中以上;
4、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點:桐鄉(xiāng)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5號立案窗口(法院辦公樓底樓大廳西側)。
3、報名材料:報名表二份,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上述證本原件和復印件均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藍底彩照2張,退伍軍人的,應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截止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符合初審資格條件的,組織進行相關考試。
(二)考試
考試方式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情況另行確定。
(三)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標準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結論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受檢者承擔。
(四)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審查體檢合格者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等。
(五)聘用
錄用后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nèi)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報名人數(shù)如達不到計劃招聘崗位數(shù)3:1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
聯(lián)系人:陸福能、褚夢娜,聯(lián)系電話:88116374,88101099。
桐鄉(xiāng)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