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校均衡發(fā)展,確保教師有序流動,根據常教字[2012]3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教師需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聘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工作需要與編制情況相結合原則;
3、專業(yè)對口原則;
4、向長期在農村學校工作、家庭有實際困難的教師適當傾斜原則。
二、選聘計劃(附件)
三、選聘領導小組
組長:李昌運
副組長:王端生、夏明靜、管少仁、劉璧華
組員:熊衛(wèi)明、肖志雄、謝新訓、姚孝暉、羅勝利、賀先玉、李淑冰
四、選聘條件
1、本市在編教師(含2014年的我市特崗教師),2015、2016年、2017年的我市特崗教師因政策原因不允許參加我校此次教師選聘。
2、在農村學校工作一定年限。新進教師在農村學校工作一周年以上(含一年)。
3、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層次教師所需學歷和教師資格且專業(yè)對口。
4、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暫時不得流向城區(qū)學校的對象,不得參加本次城區(qū)教師選聘。
五、選聘時間、步驟、方式
1、報名時間:7月27日-8月5日
2、報名地點:常寧市水口山高級中學辦公室
3、聯(lián)系人:熊老師13974770572
李老師15116823078
4、筆試和試教時間:8月6日
六、選聘手續(xù)辦理程序
1、簽署意見。參加我校選聘的教師,必須經所在學校和所屬中心學校簽署“同意參考”或“同意調出”意見,并加蓋公章,方可參加考試。
2、報名。憑原單位意見、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其他相關證件到組考單位報名。
3、資格審查。辦公室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
4、筆試(試教)。由我校自主組織,上午筆試,下午試教。
5、公示。及時將筆試和考試成績公示。
6、匯總。將選聘結果和簽署的意見表匯總,于8月21日前呈報到教育局人事股410室,由教育局批準。
七、要求
1、嚴格遵守選聘計劃、程序和方式,不突破計劃,不違背選聘程序。
2、選聘工作實行陽光行動,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人和事追究責任。
2017年暑期常寧市水口山高級中學(常寧三中)教師選聘計劃表
常寧市水口山高級中學(常寧三中)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