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 2012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錄用人數(shù)等額的比例確定了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即列為考察對象),具體名單見附件 1 。如發(fā)現(xiàn)體檢、考察對象存在不符合相關條件、弄虛作假或不適宜錄用公務員的情況,可來信來電反映(電話: 3363224 、 3366553 ,電子郵箱: swzzbgyk@126.com 、 sw-lytp@sina.com ,通信地址: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辦)。
二、體檢集合地點
安排在 7 月 4 至 7 日分別在汕尾市城區(qū)海濱大道汕尾市人民醫(yī)院門診樓前集合(詳見體檢名單),一同前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要求
1 .報到。體檢對象應于體檢當天上午 7 ︰ 30 前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1 張,到集合地點報到,集體前往醫(yī)院體檢。不按時報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檢資格。
2 .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順序進行,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體檢完畢,經(jīng)醫(y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將體檢表交回工作人員,離開體檢醫(yī)院。
3 .公務員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其中,公安警察職位、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4 .考生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這些項目不再安排復檢。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以便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lián)系。請考生預足時間,帶齊證件,確保準時抵達。
2012年廣東省汕尾市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對象名單(7月4日)
2012年廣東省汕尾市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對象名單(7月5號)
2012年廣東省汕尾市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對象名單(7月6號)
2012年廣東省汕尾市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對象名單(7月7日)
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