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縣第一幼兒園2017年公開考調教師公告
根據《祿豐縣教育系統教職工工作調動管理辦法》(祿教通〔2015〕38號)、《關于做好2017年城區(qū)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的通知》(祿教通〔2017〕65號)精神,按照學校發(fā)展需要,經縣教育局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
幼兒教師1名。
二、考調條件
(一)考調對象
縣內各公辦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二)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具備良好的師德。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有吃苦耐勞精神、團結協作意識和奉獻精神。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yè)、小學教育專業(yè)、初等教育專業(yè);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職稱不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在原聘用(或調入)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普通話等級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
3.近3年履職考核必須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對幼兒教育具有較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并具有完成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實際能力,教學實績突出,具備藝術、體育方面(鋼琴、舞蹈、繪畫、唱歌、演講、書法、籃球、排球)等特長。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2日—13日。
2.報名地點:祿豐縣第一幼兒園
聯系人:徐老師聯系電話:4123106
3.符合上述條件的教師由本人持教師資格證、畢業(yè)證、身份證、普通話等級證、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兩張、自我推薦材料一份到第一幼兒園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城區(qū)和高完中一所學校報考,不得重復報考,否則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達到2:1方能開考。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7年8月14日上午8:00。
(二)考試地點
祿豐縣第一幼兒園。
(三)考試分為課堂教學考核、專業(yè)特長考核、面試,滿分100分,所有考試環(huán)節(jié)均由7位評委當場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每個環(huán)節(jié)均當場公布成績。
1.課堂教學考核:考核內容為幼兒園五大領域教學內容,課堂教學時間為:大班30至35分鐘,中班25至30分鐘,小班20至25分鐘。課堂教學考核成績總分70分(含教學設計10分)。
2.專業(yè)特長考核:應考教師根據自己的特長進行10分鐘的展示。特長總分20分。
3.面試:題目內容是幼兒教育實際工作中的一些問題,應考教師緊扣問題做簡明、扼要的答復。面試總分為10分。
五、考察、體檢與聘用
(一)對象確定: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課堂教學考核分+專業(yè)特長考核分+面試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考調計劃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考察聘用。
(二)考察:經德能勤績考察合格的教師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三)體檢:體檢按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標準執(zhí)行。
(四)公示: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五)聘用
1.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縣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xù)。
2.對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生的缺額人員按考調相應學科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相關紀律要求
(一)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一經查證,取消其報名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校內相關工作人員,將給予紀律處分。
(二)評委由學校開考前在2倍評委人數的教師中臨時抽簽確定,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次考調的教師不得參與命題和考核工作。
(三)實行集中封閉命題;面試和講課(說課)課題必須每個學科命制3套以上,考前當眾抽取其中一套(同一學科考同一套題)。
(四)所有評委和應聘人員必須于開考前上交手機等通訊工具,集中封閉管理。
(五)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8-4121705(縣教育局辦公室)、0878-4121330(縣教育局人事股)。
祿豐縣第一幼兒園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