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qū)W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專職輔導員1名。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從事輔導員工作的充沛精力和良好素質(zhì),樂于并善于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zhì),熱愛高校管理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具有履行職責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具有較好的外語和計算機水平,能較熟練進行計算機操作;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維吾爾族語言和漢語進行交流;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六)身心健康,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報名。
應聘者請于2017年8月25日前將《中山大學公開招聘人員自薦(推薦)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至huangj69@mail.sysu.edu.cn。
(二)資格審查。
(三)面試。
(四)組織考察。
(五)聘用及辦理入職手續(xù)。
五、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員按學校合同聘用人員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二)聘用人員的工作年限,根據(jù)學校聘用合同約定管理。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名、面試或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應在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年齡計算至2017年8月25日。
(四)若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需求,招聘單位可不確定人選,并可申請該崗位再次招聘。
聯(lián)系人:黃老師
咨詢電話:020-84115830
咨詢郵箱:huangj69@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