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2年上半年彭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人員,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調減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調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該崗位有效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7月12日—14日(上午9時至12:00,下午2:00時至6: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綜合類和衛(wèi)生類: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鳳鳴鎮(zhèn)西街98號縣政府大樓三樓)。
教育類:彭山縣教育局。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
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和復印件。
3.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沒明確所學專業(y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5.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的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原件丟失的,考生須提供有效證明。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
五、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附件:2012年上半年彭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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