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招錄工作公平、公正,伊春市總工會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按照匯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一、筆試
招錄崗位統(tǒng)一筆試,筆試科目為公文寫作,筆試滿分為100分。按照崗位申報計劃錄取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員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若筆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shù)量。筆試成績在伊春市總工會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2017年8月25日下午2:30
筆試地點:伊春市警校6樓會議室(伊春區(qū)新興中路)
二、面試
面試由招錄領導小組組成面試評委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核應聘者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方面,滿分為100分。考生面試結束后,現(xiàn)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2017年8月27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伊春市總工會大會議室
三、確定人選
筆試、面試成績按照7:3比例折算,滿分為100分。筆試入圍人員,根據(jù)報考時提供的特長證明,由考試領導小組決定適當加分,在面試前公布加分細則,加分進入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考試總成績在伊春市總工會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四、體檢
招錄領導小組安排考核人員進行常規(guī)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照成績總分進行遞補。
五、公示
體檢合格者,經招錄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市總工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六、錄取
公示期結束,招錄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根據(jù)表現(xiàn)情況決定是否簽訂合同。
七、相關事宜
考試人員請于8月23-24日到伊春市總工會組織部領取準考證并交納50元考務費。
在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或考生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而被取消資格的,所空缺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伊春市總工會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