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2017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市文明辦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面試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為進入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1、免筆試的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對我市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進行筆試的崗位按規(guī)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可一并進入。招考崗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時,對現有的筆試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表1)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的時間定于2017年8月31日13:00-17:00進行。逾期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各單位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人、聯系方式見附表3。
(三)資格復審的辦法、程序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內到資格復審地點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和身份證(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免筆試的人員不需提供)、《信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進行資格復審。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應屆畢業(yè)生暫未發(fā)報到證和畢業(yè)證的,提供院校就業(yè)處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yè)生及學歷、學位、專業(yè)證明或就業(yè)推薦書,已經簽訂就業(yè)協議書的畢業(yè)生還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2、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須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關簽發(fā)的報到證;
3、符合條件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手續(xù);
4、在職人員須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確定。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及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遞補人員接到通知后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帶齊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再進行。
(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由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fā)放《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定于2017年9月2日。各單位具體面試地點見各單位發(fā)放的《面試準考證》。
三、注意事項
1、凡在面試時,需要增加專業(yè)知識測試或工作情景模擬的崗位,要在《面試準考證》上注明或發(fā)放時告知考生面試的方式及各部分占分比例。
2、面試時,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或相同面試方式的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面試考生須攜帶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4、考生面試后,要等待公布面試成績,宣布進入體檢的考生名單。根據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遇有比例內成績并列的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員;如仍相同,則按年齡大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進入體檢的考生要當場領取體檢通知及體檢注意事項。9月3日按體檢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5、參加面試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如需提供幫助,在資格復審時,可由各組織面試的單位幫助聯系和介紹適宜的食宿地點。
咨詢請撥打:
0376-6366730 (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
0376—7626206、7676796(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
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
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