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利津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研究,現將考核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名單
考核體檢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考核有關事項
請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提前落實本人人事檔案的管理部門或單位,于2017年8月29日-30日由應聘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到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利津縣利一路金鳳凰大廈325室)領取考核調檔材料,同時于9月1日前上交以下材料:
1、《2017年利津縣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考核表》(附件2,A4紙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內容須手寫,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為網上報名時同底版照片),并由相關單位出具審查意見。
2、相關部門(單位)出具的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鑒定材料1份(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未就業(yè)人員,由考生人事檔案托管單位或所在居(村)委會出具)。
三、體檢有關事項
(一)體檢時間和集合地點
參加體檢人員請于9月1日(星期五)早上6:50前在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利一路106號金鳳凰大廈)樓前廣場集合。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體檢須知
1、體檢時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
2、繳納體檢費300元,多退少補。
3、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4、體檢時需進行采血、彩超等檢查,當日早上不能進食及飲水。
5、女性體檢者月經期間、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員和醫(yī)護人員。
6、對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7、參加體檢不準攜帶各類通訊工具。
8、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議的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面試資格審核時已提交的不必重復提交)。已解除勞動合同或就業(yè)協議的,提供解除勞動合同或就業(yè)協議的證明。
四、檔案轉遞事項
本人人事檔案不得由本人攜帶,必須通過機要或EMS于9月5日前轉遞到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利津縣金鳳凰大廈一樓西大廳77號窗口),并附檔案轉遞單。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將順次遞補下一名考生。
五、其他事項
1、考生領取相關材料后,請立即與檔案管理部門取得聯系,主動協調督促檔案轉遞相關事宜,確保本人檔案按要求送達。
2、考生因各類原因主動放棄考核體檢資格的,請及時與招聘辦公室聯系(0546-5621826),并書面提出放棄考核體檢資格的申請,經研究同意后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
3、《2017年利津縣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考核表》上的考核結論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確定蓋章。
郵編:257400 電話:0546—5621826
利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