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面試及其他工作安排的通知
(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云南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guī)定的時間安排,現(xiàn)將我州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以及面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全州統(tǒng)一時間、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即報考州級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的報考人員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報考省屬駐怒江單位的報考人員由駐怒江的州級主管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報考各縣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的報考人員由各縣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30——17:30
(二)地點
1、報考州級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穿城路235號)。
2、報考州、縣地方稅務局崗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州地方稅務局人事教育科(新城區(qū))。
3、報考各縣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為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一式二份《確認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還需各種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審驗?!洞_認表》可以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其余要求考生提供何種證明材料的相關文件可從省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
(四)審核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確認表》上蓋章?!洞_認表》蓋章后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
二、面試
(一)時間
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8月3日(星期五)
上午7:30 、下午13:00開始。
(二)地點
怒江州委黨校。
各個崗位的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單》。
面試人員于2012年7月 29日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憑《確認表》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一律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全國范圍內(nèi)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三)面試方式
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法。
(四)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1、我州繼續(xù)采取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面試的方法,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本人《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到州委黨校報到。
3、面試時請攜帶身份證、《確認表》、《面試通知單》。
4、面試時進行考官抽考場、考生抽考場、抽順序的“三抽簽”。
5、考生將由引導員從報到地點順序引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考生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按規(guī)定的抽簽程序抽簽,并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面試開始后,考生佩戴代碼號由引導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6、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離休息區(qū),整場考試結(jié)束方能離開考場。
(五)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不得穿著制式服裝,凡穿著制式服裝參加面試的,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五分。
2、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于當天上午7:30或下午13:00到達州委黨校報到。
上午7:30或下午13:00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報到地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quán),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不得將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抽簽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則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5、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7、按照回避有關的規(guī)定,考生可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場工作人員予以回避。
8、面試結(jié)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9、考生在候考室、面試考場內(nèi)禁止吸煙。
10、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六)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在面試現(xiàn)場及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
三、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
體能測試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三項工作的實施順序從2012年起明確為先進行體能測試、再進行體檢、最后進行考察。
普通崗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崗位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開展體檢工作。
具體體檢時間及地點將于8月 7 日(星期二 )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通知。相關體檢標準也可從上述網(wǎng)站下載查詢。
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階段一次性遞補人員。
四、錄用
(一)公示
體檢考察結(jié)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辦理錄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
附件: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詳閱《云南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有關文件和云南省公務員局網(wǎng)站發(fā)布的其他有關通知。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