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公務員局關于《福建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閩公局文[2016]3號)精神,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基礎上,擬錄用陳靜考生為公務員,現(xiàn)向社會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及時反映。
公示時間: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監(jiān)督電話:0597-3293310(考試錄用和職位科)。
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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