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印發(fā)〈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6〕28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巫山縣師資培訓中心考核招聘 1名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批復》(渝人社〔2017〕305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嵶骺荚嚺c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共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巫山縣2017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6.符合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巫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
9.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0.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7年9月30日8:30—12:00,14:30—17:00。具體地點見《一覽表》。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巫山縣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仔細閱讀報考誠信承諾內容后,確認承諾內容,并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經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后,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和其它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縣外在編人員報考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考生需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報名點確認報考單位及崗位后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開考比例
考核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該比例的,其實作考試成績不能低于60分方能進入體檢。
五、考試考核
考試采取實作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擔任學前教育音樂培訓教師的實踐操作技能。
實作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根據(jù)考生實作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實作考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發(fā)〔2013〕193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巫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有關事宜,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巫山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巫山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不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未滿服務期限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按每年12000元標準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執(zhí)行回避相關制度,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他
考生對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咨詢相應報名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