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縣教育教學需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100名。
一、招聘計劃(100名)
農村小學教師100名:語文50名,數(shù)學50名;
二、招聘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yōu)”原則。
三、待遇
經考試、考察合格并經正式聘用人員列入我縣教育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暫無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后一年試用期內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違反國家用工年齡規(guī)定。已獲得教育類碩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8、具備各職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件1:《藍山縣2017年下半年農村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職位表》。
(二)不能報考人員
下列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xiàn)已被聘用為藍山縣中小學校的正式在編教師或特崗教師;
2、現(xiàn)役軍人;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6、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人員。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宣傳發(fā)動、報名、筆試、試教、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宣傳發(fā)動
通過本地媒體、全縣教職工廣泛宣傳發(fā)動。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7日—10月10日。
2、報名方式:
(1)微信公眾號報名:關注公眾號“藍山縣教育局”發(fā)送“招考報名”,或者從底部菜單進入報名系統(tǒng);
(2)電腦網頁報名:報名網址http://lsjy.pcex.cn/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
(2)考生報名提交信息后,本人的郵箱(請使用本人的QQ郵箱)會收到系統(tǒng)發(fā)出的報名成功回執(zhí)郵件。在初審通過前,考生可通過回執(zhí)郵件再次進入報名系統(tǒng)修改報名信息。初審通過后,考生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只能瀏覽。
(3)考生網上報名時,上傳的證件照片統(tǒng)一采用JPG文件格式,且要清晰易辯。大頭照由考生本人到照相館按身份證大頭照要求拍攝,其他證件照片可用手機拍攝后上傳。
(4)考生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5)考生應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暢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個手機號碼),因通迅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6)考生應誠信考試,一旦報名,考生不得無故缺考,確實因故不能參加考試,應于考前3天電話通知組考方。
(7)本次招聘不收考生報考費,招考所需經費由縣財政統(tǒng)籌安排。
4、資格初審:10月15日前完成網上初審。
5、座位編排:10月17日公布職位報考人數(shù)及考生座位編排;
6、打印準考證:10月18日—28日,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農村小學教師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試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60%、試教成績占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小數(shù)點后均保留兩位數(shù))。
1、筆試
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考試時間:2017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藍山縣職業(yè)中專西校區(qū)教學樓。
考試內容: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及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
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如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比例,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開考。
成績公布:2017年10月30日公布筆試成績。
2、現(xiàn)場復審
10月31日—11月3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第一學歷及最高學歷)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現(xiàn)場復審。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簽署《按期考取教師資格證承諾書》。
3、試教
2017年11月6日,公布試教人員名單。
通過現(xiàn)場復審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職位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試教對象。如出現(xiàn)末位入圍試教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并列入圍試教。
對參加試教的人員未達到試教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試教對象可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對試教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試教的成績不能低于70分。
試教時間:2017年11月12日上午7:00起。
試教地點:藍山縣塔峰三完小。
試教內容:現(xiàn)行小學四年級上期教材(5分鐘微課)。
成績公布:2017年11月13日公布試教成績及綜合成績排名,同時公布擬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根據(jù)綜合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4、提交檔案
2017年11月14日—17日下午5:30,擬入圍體檢的考生提交本人的學歷檔案。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檔案,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此造成的缺額,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同時提交以下兩個證明:
(1)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在當?shù)嘏沙鏊鲩_具);
(2)無違法生育記錄證明(在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計生站開具)。
5、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2017年11月20日,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6、體檢
體檢標準和方法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教師崗位要求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7、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髦饕歉鶕?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和此次招聘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查閱考生的檔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以及有無受過刑事處罰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xiàn)象等。
8、公示
筆試、試教、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結果均在藍山政府網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9、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由縣教育局到縣編辦、人社局辦理相關的正式聘用手續(xù)。
(2)農村中小教師按綜合成績高的優(yōu)先選擇崗位(對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擬報考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縣教育局將根據(jù)學校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部分初中教學崗位),具體崗位選崗前3天公布。
(3)此次招聘的教師,一經聘用,必須至少在藍山縣所屬學校服務三年。
(4)對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獲取合格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縣教育局行文,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解釋權
本招聘方案由藍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746-2216734(縣紀委信訪室)
聯(lián)系電話:0746-2211686(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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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藍山縣2017年下半年農村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職位表
附件2:藍山縣2017年下半年農村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
藍山縣人社局 藍山縣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