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延邊州公安局招聘實行員額經(jīng)費管理工勤人員公告
一、時間
2017年10月11日 9:00-11:00。
二、地點
延吉市人民體育場。
三、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項目標準
1000米跑≤4′25′
俯臥撐一分鐘≥ 30個
測試項目共二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四、要求
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所需運動服、運動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備。
五、注意事項
(一)對身體素質(zhì)達不到規(guī)定體能測試標準的考生,可以不到現(xiàn)場參加體能測試,按照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二)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須在測試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試而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在體能測試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yīng)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試,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四)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試期間,要保管好隨身物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帶領(lǐng)陪同人員進入測試場地。
(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體能測試不通過。
此通知
延邊州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