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安局關(guān)于樂山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樂警公〔2017〕1號)規(guī)定,現(xiàn)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進(jìn)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即10月13日—10月20日)。公示期間工作日內(nèi),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請以真實(shí)姓名向市人社局或市公安局反映,并提供相關(guān)線索。
樂山市人社局:0833—2441824
樂山市公安局:0833—2499213
附件:《樂山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加分人員名單》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