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計劃與職位
選調文秘、財務人員各1名。
二、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6周歲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2、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財務人員需有從事財務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
4、承諾必須在株洲縣人民法院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違規(guī)取得公務員身份或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處理的;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公開選調在株洲縣政府門戶網、株洲縣人民法院網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
2、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3日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地點:湖南省株洲縣人民法院政工室
地址:湖南省株洲縣淥口鎮(zhèn)學堂路5號
網上報名郵箱:27408028@qq.com
4、報名提供的資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張;
(2)本人學歷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3)《株洲縣人民法院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
(4)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能力、業(yè)績、榮譽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或照片。
網上報名人員,需在報名時限內,將上述資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報名郵箱,通過資格初審后,請在領取筆試準考證時將原件帶齊,進行現場審查。
(三)考試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選調資格,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此次選調??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崗位業(yè)務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比例為1:2,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進入面試,不能進行替補。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面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對象,由各用人單位組織擬選調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察由本單位成立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
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五)公示、轉任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網上予以公示。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最終選調人選,報編制、組織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轉任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1、本單位不負責安排、解決被選調人員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業(yè)、入學等沒有政策規(guī)定的事項。
2、咨詢電話:0731—27689720、27689706
3、監(jiān)督電話
株洲縣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0731-27689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