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公安局、宜賓市林業(yè)局、宜賓市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的公告》要求,現(xiàn)將2017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所報考職位的筆試排名,見附件。
二、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各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職位相應名次考生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該職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三、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7年 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攜帶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公安局、宜賓市林業(yè)局、宜賓市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的公告》所要求的手續(xù),到所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宜賓市公安機關的到宜賓市公安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宜賓市森林公安機關的到宜賓市森林公安局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資格復審單位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報考市級單位的發(fā)給《資格復審合格通知書》)。材料不齊未能通過資格復審者責任自負。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對面試資格復審所要求的手續(xù)不清楚的,請在資格復審前主動與資格復審單位電話聯(lián)系。
四、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資格復審單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于2017年 11月28日上午11:30截止。請與入闈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遞補的考生與資格復審單位保持聯(lián)系,于11月28日上午11:30前自行到資格復審單位候補,過期不再遞補。各資格復審單位于11月28日下午16:00前將資格復審情況報市人社局公務員錄用培訓監(jiān)督科。
五、面試事宜見《面試通知書》。
六、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資格復審單位 | 資格復審地點 | 咨詢電話(區(qū)號0831) |
宜賓市森林公安局 | 宜賓市翠屏區(qū)中山街明倫堂230號303室 | 8250236 |
宜賓市公安局 | 宜賓市公安局13樓13-3辦公室(宜賓市翠屏區(qū)蜀南大道東段27號) | 2228032 |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1.2017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表
2.2017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資格復審入闈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