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現(xiàn)將參加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予以公布,同時對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筆試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詳見附表《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表》。
二、資格復審事宜
1、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2、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按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5的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和應聘人員數(shù))確定,并在附件成績表備注欄中標注“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
3、時間安排:2017年11月23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
4、地點: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qū)致遠西街永安路西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二樓大廳。乘9、12、31路公交車下站即到)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6、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⑴《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⑶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⑷退伍人員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⑸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⑹考生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jīng)歷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
3、資格復審遞補。對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報考該崗位未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排序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須保持暢通,對因電話溝通不暢、信息發(fā)送不回復等原因影響正常遞補的應聘人員,將視作自動放棄。
4、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自覺聽從工作人員引導,排隊依次入場審核。
5、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如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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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表》
此通知
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