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因發(fā)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南潯區(qū)交通綜合應急指揮中心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交通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和滿足崗位需求的文化程度,具備相關職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史。
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8:30-16:3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湖州市南潯區(qū)交通局辦公室(南潯鎮(zhèn)發(fā)展大廈a座1916辦公室),聯系人:范曉琳,聯系電話:2909905;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形式(請先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好)。報名人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面向社會進行招考,擇優(yōu)聘用。
1.面試:經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面試人員;成績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將不予聘用。
4. 因提供有關信息材料、證明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不予聘用。
四、工資待遇及其他:
人員性質為編外合同工,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區(qū)編外人員標準執(zhí)行。
湖州市南潯區(qū)交通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