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試行)》(青人社發(fā)〔2017〕3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2018年我市部分市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9人(詳見《2018年青島市部分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和七級以下管理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應聘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七)《計劃表》中學歷、學位均為最低條件要求;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tǒng)一招聘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月22日 9:00—1月24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5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6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tǒng)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期間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免筆試的應聘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于2018年1月30日9:00—11:30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青島市市南區(qū)貴州路69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免筆試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資格審核確認成功后,先進行網上交費,待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統(tǒng)一將報名費用退回至繳費銀行卡。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其中高層次和緊缺專業(yè)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8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yè)人員的需提交失業(yè)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yè)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月22日)。參加定向招聘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需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在集中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yè)不同分為綜合、衛(wèi)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wèi)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按醫(yī)療、藥學、檢驗、中醫(y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時間:2018年3月18日
9:00—11:30 綜合類
14:00—16:30 教育類、衛(wèi)生類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
各單位面試方案與筆試成績同步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dhrss.gov.cn)上公布,有關面試具體事宜詳見各招聘單位官方網站。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答辯、說課(試講)、專業(yè)技能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yè)知識應用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或每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四、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招聘單位負責按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等原始材料,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zhí)行按《青島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取消或核減計劃、面試方案及擬聘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有關筆試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單位官方網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詢電話:12333熱線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監(jiān)督電話:85911483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撥打以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