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社會面治安巡邏防控能力,強化城區(qū)社會面治安管控,維護薛城區(qū)正常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薛城公安分局擬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根據(jù)《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以及《薛城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薛政辦字[[2017]34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60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后應聘警輔人員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有吸毒史或毒品檢測為陽性的;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1992年2月1日至2000年1月31日)之間;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水平(須在2018年1月31日前取得),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薛城區(qū)、高新區(qū)常住戶口(2018年1月31日前具有,因高考遷移未落戶的出示遷移證)。父母或配偶一方具有薛城區(qū)、高新區(qū)常住戶口的(須有關系證明),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畢業(yè)生不受戶籍地限制。
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國有企業(yè)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招聘步驟和辦法
(一) 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 2018年2月1日--2月3日
報名地點:薛城公安分局(中和路999號)211房間。
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注意事項:報名人員持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及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進行報名,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5張。分局指定專人負責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經初審合格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相關個人資料。
(二)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體能測評。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進入招聘下一環(huán)節(jié)。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一科。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等。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8年2月10日,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領取:2018年2月8日,考生本攜帶身份證到薛城公安分局(中和路999號)211房間領取。
筆試成績在“薛城公安”公眾號公布。
2、體能測評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員(人數(shù)不夠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名單在“薛城公安”公眾號公布。
測評時間、地點、要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體能測評范圍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按通知要求參加測試。
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厘米。
不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體能測評人員。
總成績計算:根據(jù)筆試成績和體能測評達標情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政治考核范圍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按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政治考核范圍人選,10米×4往返跑成績并列的,按1000米跑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政治考核范圍人選。
進入政治考核人員名單在“薛城公安”公眾號公布。
(三)政治考核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政治考核標準,由薛城公安分局政工室組織實施,主要對照招聘范圍和條件第((二)項中所列舉的不得報名的情況重點進行審查。政審的人員范圍為本人、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子女。
(四)體檢
政審合格人員,由薛城公安分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系列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符合招聘范圍和條件第((三)項中所列舉條件。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擬聘用人員公示前,對放棄政治考核、體檢資格或政治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經筆試,體能測評、政治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薛城公安”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結束后不再遞補。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自公示期滿一個月內與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向薛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用工備案。并在勞動合同簽訂后的20日內將聘用人員名單逐級報山東省公安廳輔警管理機構備案。
新招聘的輔警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受聘期間,按照《薛城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薛政辦字[[2017]34號)執(zhí)行我區(qū)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六)其他
1、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測體檢、政治考核資格,不予聘用、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不得再報考公安機關輔警。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lián)系方式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招聘辦公室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因考試考核有關標準、要求的變化,公告以薛城區(qū)政府網站、薛城公安公眾號此次發(fā)布的內容為準。
報名咨詢服務電話:0632-7623258。
特此公告
薛城公安分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