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全縣警力壓力,結(jié)合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更好的完成招聘工作,體現(xiàn)“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jù)《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關(guān)于進一步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訂本招聘簡章。
一、擬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數(shù)
擬招聘警務輔警103名,其中,女性10名,男性93名。
(一)文職輔警崗20名,其中,女性1名,
(二)勤務輔警崗83名,其中,特勤53名,限男性;派出所勤務輔警30名:高唐派出所6名(女性1名)、巫峽派出所1名、龍門派出所2名、廟宇派出所1名(女性)、抱龍派出所1名、大昌派出所2名、大溪派出所2名、當陽派出所2名(女性1名)、篤坪派出所1名、官渡派出所2名(女性1名)、官陽派出所1名、雙龍派出所1名(女性)、銅鼓派出所1名、龍溪派出所1名(女性)、建坪派出所2名、福田派出所2名(女性1名)、平河派出所1名(女性)、曲尺派出所1名(女性)。
二、聘用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復員退伍軍人(大專在讀),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肢體協(xié)調(diào)、精神飽滿;
(五)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公司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有紋身的;
6.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務輔助人員職責權(quán)限
文職輔警負責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非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從事行政管理、技術(shù)支持、警務保障等工作,具體可從事下列相關(guān)輔助工作:
(一)協(xié)助開展文書助理、檔案管理、接線查詢、窗口服務、證件辦理、信息采集和錄入、互聯(lián)網(wǎng)輿情巡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協(xié)助開展計算機網(wǎng)絡維護、安全監(jiān)測、通信保障、現(xiàn)場勘查、檢驗鑒定等技術(shù)支持工作;
(三)協(xié)助開展警用裝備保管和維護保養(yǎng)、后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四)可由文職輔警從事的其他工作。
(五)面試
1.參加面試者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崗位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若筆試開考比例未達到1:1.5的,則全部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并列,則均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崗位需要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采取四舍五入。
4.設置面試合格分數(shù)為60分。
5.面試時間:2018年3月21日(周三)上午9:00開始;面試地點:另行確定;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在巫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六)體檢
1.根據(jù)總成績,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出現(xiàn)空缺時,其缺額按照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2.體檢當日,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1寸免冠照片并自備體檢費用。
3.體檢基本要求: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及重大疾病。
4.體檢的項目、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5.體檢時間:2018年3月23日(周五)上午9:00開始;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用工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應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日常表現(xiàn)、應聘資格、個人信用情況及親屬政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做出政審綜合評價。若考察不合格(或無法獲得考察結(jié)論的)不予聘用。
考生到縣人民銀行(或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打印個人征信報告,對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巫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5天時間: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日。
(九)聘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由巫山縣巫峽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發(fā)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員攜帶身份證到公司辦理報到手續(xù),與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含培訓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試用期內(nèi)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雙方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關(guān)系。
五、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派遣制,由用人單位繳納“五險一金”,文職輔警、一般勤務輔警2100元/月,特勤2500元/月(含住房公積金和五險個人承擔部分)。
六、附則
本招聘公告由巫山縣巫峽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